为切实加强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在寒暑假应按规定时间离校,不得滞留学校。确有特殊情况需留校(含延迟离校,下同)住宿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于放假前两周向所在学院提交留校住宿申请表,学院审核汇总报学工处,学工处审定后报分管校领导,同时发后勤处、保卫处。
第二条 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由后勤处提供集中房间,各学院集中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应主动配合做好寝室调整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三条 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及有关规定。
1.宿舍早上6:00开门,晚上22:30关门。
2.每晚宿舍关门前,学生须主动到宿管员处签到。因故未能签到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明确去向和回校具体时间,报所在学院值班老师签字同意后,并分别在宿管员处备案,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3.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许留宿外来人员,不得使用任何违章电器,正确用电、爱护公物与环境卫生,否则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有恶意破坏公共财务的,照价赔偿。
4.凡在规定作息时间之外进入学生宿舍的学生,应出示“留校住宿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在宿管员处办理晚归登记手续。
5.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得将寝室钥匙私自借给他人,不允许私自调换门锁。
第四条 后勤处对未居住的学生宿舍楼栋实行封楼制度,在学生期末最后一门考试结束三天后,对未集中住宿的学生宿舍断水断电。未经允许,寒暑假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五条 严格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加强假期值班巡查工作。各学院假期值班老师以及后勤处、保卫处工作人员,要重点加强对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宿舍的安全督察、巡查,了解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帮助有困难学生反映并解决问题,确保学生安全。
第六条 学校对寒暑假留校集中住宿的学生不收住宿费,水电费由留校集中住宿学生自行承担。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