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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物联网1901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学习活动

作者:李晓嫚时间:2022-04-19点击数:

(通讯员:李晓嫚)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工作,教育引导同学筑牢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响应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物联网1901班于2022年4月18日在机房301通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视频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让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掌握国家安全知识。

江文创同学首先介绍了国家安全法的基本框架。现行的国家安全法在2015年颁布,一共84条。《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这种可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随着社会沿革,在国家安全定义的基础上加入了网络安全等多个维度。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紧密相关,保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国家利益。推进国家安全教育是在和平年代下树立正确理想观念的关键。

紧接着,通过视频小短片的引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典型案例,包括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破坏军事设施罪、破坏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等,介绍了三类涉及国家安全的主要罪名,分别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叛变、叛逃罪和间谍、资敌罪,并结合滴滴出行、BOSS直聘等app赴美上市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的案例,对于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这一事实热点展开了讨论。由于特殊的业务模式和行业属性,企业所掌握的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公民个人信息等数据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因此需要国家网络安全审查予以监督和保障。


最后,通过日常生活中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国家安全意识,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例如军事设施不能随意拍照传播、普通寻常的信息可能成为被间谍窃取的目标、警惕因“实习兼职”而沦为“间谍代理人”等等,提醒大家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做侵犯国家安全的事件。

安全教育,需常抓不懈,通过开展本次国家安全教育的活动,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规知识,提高了对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更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为人民,国家安全利人民,国家安全护人民,国家安全靠人民,希望同学们在日后要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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