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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校推优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15-04-09点击数:

 根据党支部讨论决定,为加强对上党课同学的推荐工作管理,使之制度化、民主化、公开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校培训学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是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能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质良好。

 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甘于奉献;想问题做事情懂原则、讲分寸、顾全大局。能够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学习情况良好。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上党校培训前近一学年必修、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在日常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具有良好表现,能够主动为班级和院系争得荣誉。热心院系、班级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

 5、群众基础较好。

 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在同学当中起到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6、培训对象。

 党校培训对象原则上为本系具备团员资格的本科生和专科生,且提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满一年)。

 7、推优比例。党校培训学员名额,依每个团支部团员上交入党申请书的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党校培训学员应具备的补充条件: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国家、省、校等表彰的优秀个人。

 2、在各类国家、省、校等的比赛中获得奖项者。

 3、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4、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收到表彰奖励者。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推荐:

 1、推荐当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各类处分者,不予推荐。

 2、凡被确定为推荐对象后受到各类处分者,取消推荐资格。

 3、推荐当学年内有学科考试不及格者,不予推荐。

  (三)党校培训学员推优程序

 1、落实联络员制度。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党支部应指派专门党员为联络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起,定期进行谈话,并认真做好记录。

 2、组织学习。在培训学员推优前,各党支部成员统一学习《学生上党校培训推优管理办法》,讨论分配名额。当年毕业生原则上不分配党校分配名额。

 3、确定落实。确定培训学员名额后,各团支部在辅导员指导下,先成立推优小组,按照本管理办法推荐培训学员,推荐名额应多于实际名额一到两名。推优小组成员名额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原则上有一名群众代表,其余为党员。班级党员名额不足者以班级、团支部主要干部来补充。

 4、民主评议。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公开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最终确定培训人选。在团员大会上,出席人数超过团员总人数4/5会议有效;“推优”赞成票须超过到会人数的1/2始得通过。

 5、公示。各班级按规定时间按时上报党校培训学员详细信息,然后统一公示。在公示后两天内,如果对公示名单没有异议,就将公示名单上报学工处。如果对公示名单持异议者,到学院办公室反映情况。根据反映的情况再具体讨论。

 6、培训动员。在公示无异议后,本系党校培训学员在开课前,有系里统一召开培训动员大会,对培训学员进行课前动员,并提出要求。

  (四)党校培训学员培训纪律

   1、学员要在开课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迟到5分钟后不得入场,并视为旷课一次,迟到一次大会通告批评一次;迟到两次取消本次党校学习资格。如无特殊情况,学员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学员需持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提前一天交支部书记认可后方可准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

   2、学员需衣冠整齐,女生不得穿着过于暴露的衣服,不得画浓妆;男生不得穿奇装异服等不合乎会场要求的衣服。

   3、学员要认真听课,坐姿端正;手机要关机或调为静音,不准做与党校学习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笔记,不得交头接耳,随意出入会场。

   4、学员在课后要积极参加党课讨论,并按时完成心得体会,不得抄袭。

   5、参加党校培训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按时出勤,一次无故旷课或两次请假,取消学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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