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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晴川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18-11-13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与管理,健全教材选用制度,确保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进入课堂,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教材,包括各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各种教材(包括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教材、习题集、音像制品等)和本校教师编写的实验指导书。

一、教材管理

1.教材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保证教材供应工作及时到位,应切实加强教材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系统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教材征订、发放、教材费结算准确无误。

2.教务处负责全校教材的计划、订购、管理、发放和统筹协调工作;教师自编实验指导书的审核、印制、发放工作。未经允许,各教学单位不得自行订购教材。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销售教材、资料、习题等。

3.教材订购采用招标、竞标方式,确定服务质量好、有信誉保证的书商,与之签订教材订购合同。招标工作由资产处负责。

4.全校教材经费的收取、结算由财务处负责。

5.各教学单位应把教材征订工作列入学期常规工作计划,组织各专业提前认真制订下一学期各年级、各专业教材征订计划,以保证新学期征订教材的及时到位。

6.教材征订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教学计划变更、教师变更、漏报或错报订购计划等原因确需变更教材征订计划的,应提前一周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对因故购不到的教材,教务处应尽快与相关教学单位联系核订其他版本,并在订购计划表上做相应修改,尽最大可能满足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二、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应根据专业特色及培养目标,结合本专业或学科当前发展现状,有计划地首选近三年出版的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国家优秀教材、获奖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2.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应选用先进的新版教材;对教学内容相对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应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的各种国家级精品教材。

3.积极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专业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

4.每门课原则上只允许订购一种教材。确属教学必须,并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的选用,从严掌握,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报订。

5.我校教师编写(含参加校外主编的教材编写)出版的教材,经各教学单位审批,报科研处认定后,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每种教材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三、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订购时间分春秋两季进行,教务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定期发布教材征订通知。

2.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提出教材选用申请,填报《武汉晴川学院教材选订申请表》(附件1)。经各教研室(系)初审、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审核后,报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汇总并填报《武汉晴川学院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附件2)。

3.教师自编实验指导书由各教研室(系)初审,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审核后,填报《武汉晴川学院自编实验教材汇总表》(附件3)。

4.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教材征订表,认真组织审核。对不符合学校教材管理规定要求的,提出调整意见,并责成有关教学单位按期重新调整。

四、教材发放

1.每学期开学初,学生按学校规定交足教材费后,由各学院组织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带领到指定地点统一领取教材。

2.学生班级在领取教材时,要当面核对书名、书号、版别、编者、数量、价格等,核对无误后签字。教材一经发出原则上不予退换。如发现教材有错页、缺页、倒装、破损等,在发书后一周内可以更换。

3.教务处按教学任务中确定的任课教师数配发教师用书,非任课教师不得领取教材;教师连续讲授同一课程,如教材无变化,一般应使用两个周期。遇到修订、改版等情况可重新配发一套。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武汉晴川学院教材选订申请表》/wcs/Upload/201812/5c16fe0277822.doc

2.《武汉晴川学院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wcs/Upload/201812/5c16fe0b24d4a.xls

3. 《武汉晴川学院自编实验教材汇总表》/wcs/Upload/201812/5c16fe13616e7.xls

武汉晴川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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